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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508章 初遇,贝贝到沪上的第三天

    贝贝到沪上的第三天,才真正明白什么叫“不懂规矩”。

    第一天是找不到路。她从十六铺码头下了船,怀里揣着养母塞的六个茶叶蛋和养父给的二十三个铜板,背着一个蓝布包袱,站在马路牙子上整整愣了一炷香的功夫。电车叮叮当当地从她面前驶过去,黄包车夫吆喝着“让一让让一让”,报童举着报纸边跑边喊“号外号外”。满大街的人都在往前走,都有地方去,都知道自己该往哪儿拐。只有她不知道。她低头看了看自己脚上那双养母连夜纳的布鞋,鞋底已经磨薄了一层,脚趾头在鞋面下不安地蜷了蜷。

    第二天是听不懂话。她拿着养父写给远房表舅的信,按着地址找到闸北一条叫“永庆里”的弄堂。表舅倒是在家,叼着烟卷上下打量她一番,说出来的话她大半听不懂,只听明白了一句——“侬乡下人来上海做啥?这里米珠薪桂,自家都吃不饱。”门在她面前关上的时候,门框上贴的“福”字掉了一个角,在风里啪嗒啪嗒地拍着。贝贝捡起来想给贴回去,踮起脚尖发现够不着,就把“福”字端端正正地靠在门槛边,转身走了。

    第三天,也就是今天,她终于明白了沪上最要命的一条规矩:穷人,不该挡富人的路。

    事情发生在南京路上。贝贝是来找绣坊的。她在十六铺码头蹲了两天,跟几个摆摊卖绣品的妇人混熟了,打听到沪上的绣坊都集中在老城厢一带,其中有一家叫“锦云坊”的,专收苏绣绣娘,工钱给得公道,老板娘是苏州人,不欺负外地人。贝贝把地址记在一张从码头捡来的香烟壳背面,一路问一路走,从闸北走到老城厢,从老城厢走到南京路,走得脚底板起了两个水泡,其中一个已经在鞋子里磨破了,每踩一步都像踩在一粒烧红的黄豆上。

    南京路比她见过的任何地方都繁华。两边都是三四层高的洋楼,楼下是百货公司、西餐厅、咖啡店,橱窗里陈列着她叫不出名字的洋货。街上跑着小汽车,喇叭声此起彼伏。穿旗袍的太太挽着穿西装的先生,从她身边走过去的时候留下一阵她从来没闻过的香水味。贝贝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蓝布衣裳——那已经是她最好的一身了,是养母在她临行前熬夜改的,把袖子放长了一寸,把领口的补丁换了一块颜色相近的布。但在这条街上,这身衣裳还是显得格格不入。她没有自卑——养父教过她,人穷不可怕,可怕的是自己先觉得自己低人一等。但她确实感到了一种从未有过的不自在,像一只竹筏漂进了全是铁壳轮船的港口。

    拐过先施公司就是锦云坊的招牌——一块不大的木匾,挂在二楼,字是苏绣绣出来的,远远看去像一幅画。贝贝仰头看着那几个字,心里盘算着等下见了老板娘该怎么说。“老板娘您好,我叫阿贝,从吴江来的,会苏绣,学过乱针绣和打点绣,能绣双面异色。”她在心里把这句话背了十几遍,像背课文一样,连语气词都反复斟酌过。

    就在这时,身后传来一声刺耳的急刹车,接着是玻璃瓶摔碎的脆响。贝贝下意识地回头——一辆黑色的别克轿车急停在路中间,司机探出头来破口大骂,一个挑着汽水瓶的老汉被擦碰得一个趔趄跌倒在地。担子倒了,玻璃瓶碎了一地,橘子味的汽水在柏油路上冒着白沫淌开,像一条金橙色的河。

    贝贝的第一反应不是躲开,是冲上去。她跑过去扶起老汉,把散落在地上还没碎的几瓶汽水捡起来,用自己的包袱皮垫着放在老汉身边。老汉的膝盖磕破了,鲜血顺着小腿往下淌,他顾不上疼,只坐在地上看着那一地碎玻璃发愣,嘴里反复念叨着“完了完了,一上午白干了,这担子汽水够我家半个月的米钱”。贝贝蹲在他旁边,从自己包袱里翻出一块干净的手帕,利落地给老汉包扎膝盖。这是跟养父学的——渔船上的磕碰比这严重多了,养父从来不去医院,都是自己拿白酒洗一洗,撕条破布裹上,第二天照常出船。“阿爹说的,伤口不能闷着,闷着化脓。但你得先把碎玻璃碴子清出来,不然包上也没用。”

    街上的人很快围过来。沪上人爱看热闹,不到半分钟就围了一个圈,但没有一个人上前帮忙,只有人指指点点——“老头子自己不看路”“司机按了喇叭他还往前挑”。

    别克车的司机跳下来,是个穿着黑绸衫的壮汉。他先走到车头看了看有没有剐蹭,然后才不紧不慢地朝老汉走过来,从口袋里掏出几张皱巴巴的钞票往地上一扔:“拿着赶紧走,别挡路。老子还有急事!”钞票落在汽水滩里,纸角洇上金橙色的橘子水,像被人蘸了糖浆。老汉没去捡,低头缩肩,像一只被暴雨打懵了的老狗。

    贝贝站起来了。她不是要打架,她的身高才到那壮汉肩膀,真要动手一根手指就能把她推倒。但她还是站起来了,站得很直,下巴微微扬起,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壮汉。养父被人欺压时也是这么个站法,手不动脚不移,但那一身硬骨头能把人逼退三步。她没有养父那一米八的个子,但她的脊梁挺得一模一样。

    “你撞了人,应该先问伤,不是先看车。”

    她的声音不大。码头吵,围观的人群也吵,但她这句话落下去的时候,周围忽然静了几秒。不是因为声音有多大,而是因为这姑娘的声音太稳了——带着一口软糯的江南腔,却每个字都像用铁锤敲在青石板上。壮汉没料到这个穿蓝布衣裳的乡下丫头敢出头,愣了一下,然后像被她的眼神烫着了似的,退了一步,骂骂咧咧地又掏了两张钞票扔下,上车猛踩油门跑了。老汉缓过劲儿来,伸手将地上被汽水泡着的钞票一张一张捡起,在衣襟上擦干水,捏在手里不说话,只对着贝贝鞠了一躬,挑起空担子一瘸一拐地走了。

    贝贝目送他走远才蹲下去收拾自己的包袱,发现刚才用来给老汉包扎的手帕是养母做给她的一条——上头绣着并蒂莲,是养母在她临行前从自己压箱底的嫁妆里翻出来的。她把帕子抖了抖,血渍已经浸透了丝线,两朵莲花被染成了铁锈色。她没舍得扔,叠起来放进包袱最里层,重新背好包袱往锦云坊走。刚走两步,发现包袱皮上多了条口子——是刚才捡碎玻璃时被划的,从右下角裂开小半寸,从裂缝里透出来的是那块莫家玉佩,温润的青白色在阳光下一闪。

    “小姐,请等一下。”

    贝贝回过头。一个年轻男人从人群中走出来,西装笔挺,领带打得一丝不苟,皮鞋锃亮,一看就是富贵人家的少爷。但这种富贵不是暴发户那种——他的西装是藏青色的,不是那种招摇的浅灰;袖扣是银的,没有刻名字;头发梳得整齐但不油亮。整个人站在那里,像一块被水流冲刷得很光滑的石头,不扎眼,但压得住场面。

    齐啸云。

    贝贝当然不知道他的名字。但她注意到他的眼睛——他看她的时候,没有那种“你是乡下人”的神情。跟她这几天在沪上街头看到的那种目光完全不一样。

    “你的手背上扎了碎玻璃。我帮你看看?”齐啸云指了指她手背。他刚才在对面咖啡店二楼跟客户谈生意,隔着窗户看见了整件事。他本来没打算下楼——在沪上,这种事每天都在发生,有钱人撞穷人、穷人躲富人,看多了就习惯了。但那姑娘扶老人时弯腰的姿态和包扎膝盖时利落精准的手法——先清理碎碴子再包扎,跟他认识的一个外科医生如出一辙——让他放下了咖啡杯。说不出为什么,就是想下楼看看。下楼时走得太急,还碰翻了邻桌的咖啡杯,赔了人家一张名片。

    “不要紧,一点点破皮。”贝贝把手缩回去。她不习惯被人关心,尤其是在街上遇到的陌生男人。养母说过,大城市的男人嘴巴甜,不能信。但这个人说话的声音很稳,不是那种花言巧语的调子,倒像是在陈述一个事实。

    “你学过包扎?”齐啸云从口袋里掏出一块手帕递给她。手帕是麻料的,叠得四四方方,上面什么都没有,干净得能闻到洗衣皂的味道。

    “没。阿爹打鱼常受伤,我看着看着就会了。”贝贝没有接他的手帕,自己从包袱里又翻出一块布条裹了裹手背,“刚才那位老爷的膝盖,玻璃碴子清了,三五天就能结痂。”

    “你阿爹是看人的伤,还是你帮着他看?”

    “都看。他划船时磕了腿,我先帮他洗伤口,他再教我怎么看风浪。我阿爹说伤口跟风浪一个道理——清干净就稳得住,藏着掖着迟早翻船。”

    齐啸云看着她,忽然笑了一下。不是那种社交场合礼貌性的微笑,是眼底先亮了一下,然后嘴角才跟上去。“我在沪上也算认识不少人,但像你这样——遇见事不躲的,不多。”

    贝贝没接话。她不知道他这话是夸她还是试探她,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索性拎起自己的包袱,朝锦云坊的方向走去。结果她走,他也走,两人竟是同一条路。更巧的是,他停在了锦云坊楼下。贝贝狐疑地看着他,下意识把包袱往胸前拢了拢。

    “你别多想。”齐啸云举手做了个澄清的动作,自己也觉得这太巧了,“这栋楼二层是锦云坊,四层是我办公的地方——齐氏商行的沪上办事处。那家咖啡店开在对面,我每周三下午都在二楼靠窗第三个位置谈事。”他指了指对面那栋楼,语气里带着几分诚实的无奈,好像连他自己都觉得这巧合过于刻意,但又确实是事实。

    “所以你在咖啡店看见我在楼下给人包扎?”

    “对。”

    “所以你不是刚好路过,是专门下来的。”贝贝的眼神不闪不避。换做别的姑娘被一个陌生男子追着说话早低头红脸了,她不——她盯着他的眼睛问,像村里的妇人在码头追问为什么今天鱼价比昨天贵了两文钱。

    齐啸云被问住了片刻,然后坦然承认:“三年来,除了给家里汇钱,我没为任何事放下过咖啡杯。那今天算那杯咖啡值回票价——它让我亲眼看到一个乡下女孩当着整条南京路的面,理直气壮地说出阿爹教的包扎口诀。”他没有说“三年来我头一回提前结账下楼”,那太像搭讪。但贝贝听出了这个意思,因为她留意到他说这话时垂了下眼,像是讲了什么自己本不该讲的私事。

    她没再接话,推门进了锦云坊。齐啸云站在楼下没跟进去,只望着她蓝布包袱上那道还在翕动的裂口,站了片刻才转身上楼。走到二楼转角又回头看了一眼——那个背着破包袱的乡下丫头已经不见了,只有楼梯口飘下来一丝若有若无的绣线味,棉味,混着河水洗过的旧布味。

    锦云坊的老板娘姓沈,四十出头,苏州人,说话软糯和气,眉眼间却透着一股精明。她看了贝贝随身带的几件绣品,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把灯拉到跟前照着看,在手里摩挲了半天。最后她没还价也没当场拍板,只绕到贝贝身后,把她的手掌翻过来摸了摸指尖。贝贝指肚上那层硬硬的茧子,针鼻儿长年累月顶出来的旧痕,骗不了行家。

    “你拿针多少年了?”

    “八岁开始。学了八年。”

    “八年。”沈老板娘又把她手掌翻回去,“粗活也做?”

    “阿妈身体不好,我除了绣花还要帮阿爹划船、扛鱼篓、补渔网。”贝贝不遮不掩,把磨起毛边的袖口亮给她看。她不知道对方问的是手上拿不拿得动大料还是肯不肯吃苦,干脆全答了。

    沈老板娘把绣品还给她,问:“一个月二十块钱,包吃住。来不来?”二十块钱在沪上不算高,但对一个刚从水乡上来的姑娘来说已经够活了。贝贝没讨价还价,点了头。她倒不是不想争,而是她清楚——手里还没有让老板娘认账的本钱,先站稳再说。

    沈老板娘让她住在绣坊后面的一间小屋里,屋里只有一张板床、一个脸盆架和一扇对着弄堂的小窗。窗台上落了一层灰,窗外是隔壁人家的灶披间,一到傍晚就飘来红烧肉的香味。贝贝把包袱打开,把养母给她带的换洗衣裳叠好放在床角,把养父给的二十三个铜板——还剩十九个——藏在枕头底下。她端端正正地把那半块莫家玉佩放在枕边,指尖在玉面上停了片刻。那天夜里她在吴江码头被遗弃时还是婴儿,这块玉是唯一一件能替她说出“我姓什么”的东西。她把玉佩往枕头内侧挪了半掌,压在枕芯棉絮最厚的位置,然后拍了拍枕头,像做完了一道仪式。

    然后她推开那扇小窗,趴着窗台望出去。弄堂里有人在晾衣服,有人在生煤炉,有小孩子蹲在地上拍香烟牌子。远处是外滩方向隐隐约约的汽笛声。她想起养母给她唱过的一句渔歌:“天上有星,水上有灯,渔船走远了,岸上的人还睁着眼睛。”她不知道岸上有没有人为她睁着眼睛——她只知道自己得在这座城里扎下根来,扎到足够硬,硬到能把阿爹的医药费寄回去,硬到有一天能对着那半块玉佩说出它本该属于谁,硬到再没有人能把她从想待的人身边推开。

    第二天一早,贝贝正式上工。绣坊不大,一间不到三十平的前厅做绣品展铺,后面两间一间做库房一间做工坊。前头一副红木柜台漆亮如镜,货架上摆的几幅双面绣团扇开价就能顶贝贝在乡下小半年的嚼用。沈老板娘对这个新学徒没给任何优待——别人扫地她扫地,别人拆线她拆线,别人搬货她搬货。工坊里连她一共五个绣娘,另外四个都是老师傅,慢工出细活的那种。她们看着这个乡下丫头蹲在地上拆旧绣品,一蹲就是两个时辰,拆线的针脚比她们某些人缝的还利落,便在背后窃窃私语:“沈老板招她是不是为了克扣我们工钱?”贝贝听见了,没停手,也没解释。

    第三天,沈老板娘让她正式上手。给她的是一幅普通的鸳鸯戏水图样,用的也是普通丝线,料子也不是最好的缎。但贝贝没有挑,坐在绣架前一坐就是五个时辰,从头到尾没说一句话。她绣的鸳鸯跟别人不一样——别人绣鸳鸯是胖乎乎圆滚滚的,可爱是可爱,但看着像家养的宠物,软得没脾气。她绣的鸳鸯有野气,眼睛上挑,翅膀微张,像是在水上发现了什么猎物,下一秒就要扑过去。那种野气来自她看见过的太湖——荷叶底下藏着的水蛇、暴风雨来临前在浪尖掠过的水鸟、被鱼叉惊起时从芦苇荡里泼刺刺飞起来的野鸭。那些真正的活物,没有一个会长成绣样里那种被人揉圆了的样子。她把丝线绷得比别人紧一丝,针脚疏密之间留出风的空隙。

    沈老板娘站在她身后看了很久,没有出声,只是轻轻地“嗯”了一声,走了。那是她表达赞赏的最高级别——贝贝后来才知道。

    第五天,第一件麻烦找上门。一个穿长衫的中年人推门进来,自称是“云霞绣坊”的管事,开门见山地说要请阿贝姑娘去他们那里做绣娘,工钱开得比锦云坊高两成。贝贝正在绣架前分线,头也没抬,只说了句:“我有老板了。您请回吧。”那管事又磨了几句,说什么“人往高处走”“年轻姑娘要多为自己打算”,贝贝始终低头分线,连眼皮都没抬一下。

    沈老板娘从里间走出来,往柜台后一坐,对那管事笑了:“陈管事,你挖人挖到我眼皮底下来了?你当这绣坊是你家后院?回去告诉你们东家,他要是真缺人,就少克扣点工钱,别老想着从别人碗里抢饭吃。”那姓陈的被呛得脸都绿了,往地上啐了一口,摔门就走。沈老板娘送走那人嘴上是骂他的,心里却对贝贝多了一层暗暗的赏识——这年头,能在利诱面前连眼皮都不抬的年轻人,她半辈子没碰见过几个。

    贝贝抬起眼,对她说:“谢谢沈姨。”

    老板娘摆摆手,往她绣架上丢了一卷新丝线:“别谢。给你换个正红重缎,你绣鸳鸯眼睛的时候线别用三根,拆成四丝打底,旁边留一盏货柜灯——鸳鸯眼睛让它透光。后天上柜,卖给对面百货公司那个老外。”

    贝贝接过丝线,心里忽然很踏实。她来沪上的初衷就是挣钱给养父治伤,而此时此刻她坐在锦云坊绣架前换到一卷更细的正红丝,觉得自己这只竹筏总算搁稳了第一块石头。这块石头不是靠求来的,是一根针一根针扎进去的。

    第七天傍晚,贝贝抱着刚从沈老板娘那里预支的半个月工钱往邮局走。十块钱,她留四块做生活费,六块寄回吴江。邮局在四川路上,离绣坊不远,她一路小跑,想在关门前赶到。跑到路口的时候,迎面撞上一个人。撞得不重,但对方的公文包掉在地上,里面的文件散落一地。贝贝赶紧蹲下去帮忙捡。捡的时候,不小心碰翻了旁边一辆停着的自行车。自行车像多米诺骨牌一样倒下去,噼里啪啦砸倒了后面一整排——少说有十来辆,铁架子撞铁架子,在傍晚的街面上发出连环脆响。附近店铺里的人都探出头来看,有好几个年轻小伙冲着她吹口哨,有人扯着嗓子起哄:“小姑娘,你是撞车还是拆铺子?”贝贝的脸涨得通红,她这辈子都没有在这么多人面前出过这么大的糗。一边是被碰倒一长排自行车的尴尬,一边是邮局马上就要关门的焦灼,她蹲在地上手忙脚乱地捡文件、扶车子,头发散了,包袱里的信纸掉出来又被风吹走一张。她把脚边的邮局回执追了半条巷口才摁住,拍着胸脯大口喘气,那样子狼狈得她自己都觉得好笑。

    被她撞到的那个人也蹲下来帮忙捡——那个人是齐啸云。“又是你。”他说,语气里没有指责,倒像在陈述一个有趣的巧合。

    贝贝想找条地缝钻进去。但齐啸云已经把自行车扶起来,开始一辆一辆地帮她扶,一边扶一边笑。不是嘲笑,笑里带着几分看小孩子闯祸时的宽容。

    “你好像跟南京路有仇。上次是玻璃瓶,这次是自行车。”他扶起最后一辆,拍了拍手,发现袖口的灰蹭得比预计多,“下次你打算撞倒什么?电车?”

    “电车太重了。还是找辆黄包车吧。”贝贝站起来,把最后一页捡起的文件递还过去,弹了弹信封上的灰。这回答没经大脑,说完她自己愣了一下,然后发现齐啸云也愣了。两个人在南京路拐角的夕阳下沉默两秒,然后同时笑出声来。笑声混进有轨电车叮叮当当的余音里,把围观人群的哄闹冲淡了几分。

    齐啸云看着她笑。她笑起来跟莹莹不一样。莹莹笑起来是温温的,低眉顺眼,嘴角先弯,眼里才有笑意;贝贝笑是眼睛先弯,然后嘴角跟上去,笑得毫无保留,像水乡的河面被太阳照穿了,一眼能看到底。他心里动了一下——不是一见钟情的那种心动,更像是你一直以为某件东西已经归置好了,突然有人从你眼皮底下翻出它的另一面,崭新的、从未使用过的。

    “你预支了工钱?”他瞥见她手里的汇票,也看见了她手背上还没结痂的小口子。

    “嗯。寄回家。”

    “你家里远不远?”

    “吴江。阿爹伤了腿,阿妈一个人忙不过来。我留下吃饭的钱,这些全寄回去。”贝贝把汇票攥在手里,纸钞被她捏得有些汗津津的。她不是跟人诉苦,只是实话实说,但那份直接里自有一种硬邦邦的尊严——不是“我很可怜”,是“我扛得住”。

    齐啸云看了看天色,又看了看前面那条通往邮局的路——等他算清楚时间,邮局刚好在他算完的当口关门。他对着紧闭的邮局大门叹了口气:“邮局关门了。”

    从十六岁被父亲带进齐氏商行帮忙清算账目起,齐啸云第一次因为算错件事感到几分说不清的懊恼:他算清一列自行车的扶正时间,却算漏了邮局打烊前的最后五分钟。贝贝把汇票小心地收进衣襟内侧,顺便用指尖探了探——玉佩和汇票在同一个口袋,一个温热,一个微凉。一个告诉她“我必须回去”,一个提醒她“我必须留下”。

    “明天再寄。倒是齐先生,你好像跟我撞上就没消停过。”她看着那一长排被她撞倒又被他们一起扶正的自行车,忽然冒出这么一句。

    齐啸云站在十几辆自行车中间,晚霞从黄浦江方向铺过来,给他藏青色的西装镀上一层赤金。霞光落在她发间那些被风吹散的碎发上,像给水乡的菱角叶勾了一道金边。远处江海关大楼的钟声恰好敲响,沉沉的钟声压在南京路两侧的楼顶,鸽子从先施公司的钟楼扑棱棱飞起来,把夕光切成漫天碎羽。他忽然想到一句话,但没说出来——“我跟一个人订了婚,但我从来不知道她会不会在街上为一个陌生老人蹲下来。”

    邮局关了门,南京路却还没歇。

    暮色从外滩方向一寸一寸地漫过来,把先施公司楼顶的钟楼染成暗金色。街上的煤气灯一盏接一盏地亮起来,像是有人沿着马路牙子一路点过去。贝贝把汇票重新揣进衣襟内侧,指尖碰到那半块玉佩——温的,被体温焐了一天,像一枚小小的暖炉贴在胸口。她忽然想起养母说过的话:一个人在外面,钱要贴身藏,重要的东西要放在心跳得见的地方。养母没读过书,说不出“人在物在”这种文绉绉的词,但她的意思贝贝懂——心跳在,玉佩就在;玉佩在,根就在。

    “你晚饭吃了吗?”齐啸云问。

    贝贝摇摇头。她从早上绣到傍晚,中午只啃了半个烧饼,这会儿肚子确实在叫了。但她不好意思说——在乡下,请人吃饭是件大事,被请的人要推三回才敢动筷子。她不知道该推几回,也不知道沪上的规矩是推还是接,就那么站在那儿,手指无意识地绞着包袱皮的边角。

    齐啸云看出来了。他没再多问,转身朝街角一个挑着担子的小贩走过去。那是卖馄饨的,担子一头是炭炉,炉上坐着一口小铜锅,锅里的清汤咕嘟咕嘟冒着热气;另一头是案板和竹筛,筛子上整整齐齐码着包好的小馄饨,皮薄得透光,能看到里面粉红色的肉馅。炭炉边还烤着两只洗得干干净净的红薯,皮已经烤得微微发焦,裂开一道口子,金黄色的薯肉从裂缝里鼓出来,冒着甜丝丝的白气。

    他跟小贩说了几句话,付了钱,端着两碗馄饨和两只烤红薯走回来。馄饨汤上飘着紫菜碎和虾皮,还点了两滴香油,热气混着香气直往鼻子里钻。他把其中一碗递给贝贝,又把一只烤红薯用油纸裹了半截,塞到她手里。没有问她要不要,也没说什么“女孩子在外面别饿着自己”,只是端着另一碗馄饨,在路边花坛的水泥边沿上坐下来,开始吃。

    贝贝愣了一瞬。她到沪上这些天,第一次有人请她吃饭。不是施舍,不是怜悯,就是两个人碰巧在街上遇到了,碰巧都饿了,碰巧路边有个馄饨摊。她在他旁边坐下来,两个人中间隔着一个人的距离。她把红薯掰成两半,一半自己吃,一半放在旁边,留给齐啸云。她没说是给他的,也没看他,但她放的位置刚好在他伸手就能拿到的地方。

    “你这个人,送人东西从不看价钱的吗?”贝贝吹着馄饨汤。

    齐啸云低头搅动碗里的小馄饨:“分人。上次买咖啡的时候掉了铜板,咖啡店的小弟追了半条街还给我。他说齐先生你钱掉了。我说那是小费,他说太多了不能收。后来他还是收下了,因为他阿奶病了,缺钱。所以你看,值不值得,跟价钱没关系。”

    贝贝啃了一口红薯,没接话。她不想承认自己心里有一个东西被轻轻碰了一下,但她又不会说谎,所以干脆不开口。她只是把那一半留给他的红薯,又往他那边挪了半寸。

    两个人就这么坐在路边,在南京路渐次亮起的灯火里,各自吃完了自己碗里的馄饨。没有人说话,也没有人觉得尴尬。只有晚风从黄浦江边吹过来,路过他们身边时停了一下,把那碗馄饨的热气和烤红薯的甜香裹在一起,不知带去了哪里。

    临走的时候,齐啸云把自己那块麻料手帕又从口袋里掏出来。这次他没递给她手,而是把它折了两折放在花坛边沿上——不接触她的手指,也杜绝了被当面推让的可能。“下次拆线拆到手掌出血,总得有个东西垫着。”说完转身朝苏州河方向走去。走了几步,又回头补了一句:“阿贝姑娘——你那半只红薯,我吃了。”

    他手里果然捏着那半块红薯,已经被夜风吹得半凉,但还剩下最后一口。贝贝看着他把那一口塞进嘴里,腮帮子鼓了一下,然后消失在南京路尽头渐浓的夜色里。

    贝贝又独自坐了片刻。她把手帕捡起来,抖了抖上面沾的灰,叠好放进包袱里。这是她到沪上之后收到的第二块手帕——第一块是沈老板娘给的,粗棉布的,让她擦绣架;这一块是麻料的,让她擦血。两块手帕叠在一起,一块是生计,一块不知道是什么。她没有去定义,只是把两个都收好。

    然后她站起来,拍拍裙子上的灰,朝锦云坊的方向走回去。弄堂里的煤炉已经熄了大半,只有锦云坊二楼还亮着一盏灯——那是沈老板娘给她留的,怕她摸黑上楼摔着。贝贝站在巷口抬头看那盏灯,看了好一会儿,嘴角不自觉地弯了一下。

    十块钱的工钱还在怀里,玉佩还在心跳得见的地方,弄堂深处还有一盏灯为她亮着。

    这座城市还没完全接纳她。但至少,它没有把她赶走。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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