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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202章 换地方

    巷子里人来人往,和平时没什么两样。但那个戴草帽的身影,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

    “你说会不会是老狼的同伙?”

    林定耀点了点头若有所思道:“有可能。”

    他在想另一个问题。

    如果那个人是老狼的同伙,那他来干什么?

    除非……

    “小马。”林定耀忽然开口,“派出所那边,你打电话问问,那个什么老狼还在不在。”

    马建国愣了一下,然后迅速反应过来。

    他冲下楼,去前台打电话。

    林定耀坐在床上,点了根烟。

    烟雾在屋里慢慢散开,他的脑子也在飞快转着。

    “老狼的腿被我打断了,现在应该躺在医院,但如果那个人真的是老狼……那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有人把他弄出来了。

    只是,谁有这个本事?是林福海?黄仲达?还是他们背后那条线上的人?如果真是这样,那这潭水,比我想的还要深。”

    林定耀夹着烟思考,眉头越皱越紧。

    十分钟后,马建国回来了,脸色很难看。

    “哥,老狼跑了。”马建国低着头说道。

    听到这话,林定耀心里一沉,知道坏事了。

    “怎么跑的?”他坐直身子看着马建国问道。

    “不知道。”马建国坐到另一张床上叹了口气,“派出所那边说,今天下午医院有人去探视,说是老狼的亲戚。进去没一会儿,老狼就被人从后门带走了。等他们发现的时候,人已经没影了。”

    林定耀听完,反而笑了。

    “有意思。”

    马建国看着他,一脸不解:“哥,你还笑得出来?老狼跑了,肯定是冲咱们来的!”

    “我知道。”林定耀把烟头按灭,“但他跑得越急,越说明有人急了。”

    马建国愣了一下,很快反应过来:“你是说……林福海那边?”

    “不一定是林福海。”林定耀站起身,走到窗边,“林福海现在躲都来不及,哪有精力派人来救老狼?而且老狼这种小角色,值得他冒这个险?”

    马建国想了想,点头:“有道理。那会是谁?”

    “小马。”林定耀转过身看向马建国,“省厅那边,有没有查过黄仲达的底?”

    马建国摇摇头:“查过,但查得不深。他是港商,有正经身份,省厅那边不敢轻举妄动。”

    “那就对了。”林定耀说,“老狼这条线,说不定能牵出黄仲达。”

    马建国眼睛一亮:“哥,你的意思是……”

    林定耀摆摆手,打断他:“先不说这个。现在最重要的是,咱们得赶紧走。”

    “走?现在?”

    “现在。”林定耀拎起行李,“老狼跑了,他背后的人肯定知道咱们在这儿。多待一分钟,就多一分危险。”

    马建国点点头,也拎起自己的包。

    两人刚走到门口,林定耀忽然停下。

    “等等。”

    他转过身,走回床边,从枕头底下摸出那张临摹的路线图,贴身藏好。

    两个人一前一后,脚步放的很轻,溜猫似的顺着吱呀响的木楼梯往下走。

    招待所一楼的小卖部,看报纸的老头换成了一个打毛线的胖大婶。

    她眼皮耷拉着,脑袋一点一点的,犯着困。

    柜台上的收音机正拿含混不清带方言播评书。

    林定耀朝马建国使了个眼色,没走正门,指了指通往后院食堂那边。

    后院里,中午那个盛饭的中年妇女正蹲在地上刷锅。

    旁边炉子里的煤火灭了,剩一堆灰。

    妇女看见他俩出来,抬起头,眼神里带点疑惑。

    林定耀冲她笑笑,指指后院角落那扇不起眼的后门:“大姐,借个道,我们出去转转。”

    妇女没多想,挥了挥沾满泡沫的手:“去吧,门没锁。”

    两人快步穿过后院,拉开吱呀响的木门,闪身进了一条更窄的巷子。

    一股潮气混着水腥味扑了过来。

    巷子两边都是高墙,墙根底下长满青苔。

    地上湿漉漉的,一不小心就踩进一滩积水里。

    “哥,咱们去哪儿?”马建国跟在后面,压着嗓子问。刚才那一通折腾,他后背都湿了。

    “先找个地方落脚。”林定耀头也没回,脚下不停。

    他对这片不熟,但上辈子在鹏城跟三教九流的人混久了,晓得怎么在陌生城市里找到最不起眼的窝。越是龙蛇混杂的地方,越安全。

    两人在蛛网样的巷子里穿了十几分钟,七拐八绕,马建国彻底没了方向。

    林定耀最后在一栋破旧的筒子楼前停下。

    这楼大概五六层高,墙皮大块大块的脱落,露出里面的红砖。

    楼道口黑漆漆的,像个怪兽的嘴。楼上楼下伸出长长短短的竹竿,晾着五颜六色的衣服。

    空气里饭菜的油香,煤烟的呛味,还有老旧管道返上来的味道混在一起。

    “就这儿?”马建国看着这地方,眉头拧成个疙瘩。

    “就这儿。”林定耀说着,已经迈步进去。

    楼道里没灯,光线昏暗,墙上拿白石灰写着租房电话跟办证的小广告。

    他们踩着有点发黏的楼梯往上走,路过一户人家,门开着,一个男人光着膀子,就着一碟花生米喝闷酒,收音机里咿咿呀呀唱着粤剧。

    两人一直走到顶楼,林定耀才在走廊尽头一扇门前停下,敲了敲。

    门开了,一个瘦的跟猴似的中年男人探出头,警惕的打量他俩:“找谁?”

    “住店。”林定耀言简意赅。

    男人上下扫了他俩几眼,目光在马建国鼓囊囊的腰上停了停,才侧身让他们进去。“一天五块,没票。先给钱。”

    屋子很小,就七八个平方,放着一张上下铺的铁架床,床板上铺着发黄的草席。靠窗有张瘸腿的桌子,上面搁着一个积满茶垢的搪瓷缸子。

    墙壁上糊着报纸,有些地方翘起了角。

    林定耀没还价,从兜里掏出十块钱递过去:“住两天。”

    男人接过钱揣进兜里,指了指床:“就这儿。厕所在走廊那头,自己去。没事别乱跑。”他说完转身就出去了,顺手带上了门。

    门一关,马建国就绷不住了,一屁股坐到下铺,床板发出不堪重负的呻吟。“我靠,哥,这地方能住人吗?!这席子上指定有虱子。”

    “有地方睡就不错了。”林定耀把行李扔在上铺,走到窗边看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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