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处,李福满钻进一个幽暗之地,脚步比平时快了不少。
越往下走,空气越冷。
他缩了缩脖子,那张平时挂着憨厚笑容的脸,此刻无比严肃,眼神里更带着一丝畏惧。
石阶尽头是一扇青铜门。
他站在青铜门前,径直跪了下去。
安静了很久。
一道声音从青铜门里传来,不男不女。
“今年弟子资质如何?”
李福满的额头贴着地面,“回殿主,第二日,已有十四人感受到仙骨位置,学会运转长生经。”
青铜门后的声音一直没有传来。
……
内门,一处奢华之所。
小院坐落在云海之中。
屋内陈设极尽讲究,地上铺的是青玉,墙上挂着一副字,这副字,蕴意天成。
一个俊秀的青年坐在一尊火玉上,青年容貌,可堪比日月星辰。
要是林罪在这里,一定会感到惊讶。
因为男子坐下的暖玉,是老夫子笔记中,极为罕见的千年火玉,一日修仙,顶得上寻常十日,百日。
他手里拿着一张画像。
画上是一个少女。
黑长直的头发,眉眼之间还带着几分没完全褪去的青涩,但已经初具绝世之姿。
“林诗涵”。
男子的手指在画像边缘轻轻摩挲着,唇角微微上扬。
“五道仙骨雏形,太曦之体,倒也算配得上我了。”
下一瞬,一道青光涌入,在男子的身前停下,幻化出几行字。
“林罪,杂役弟子,一骨雏形。”
他放下画像,手指轻轻敲着,“是杀了他好呢,还是留着他好?”
“杀了倒是干净,不过杀了之后,她心里始终会挂念着这个人,说不定还会挂念一辈子,一个死人,争不过。”
他笑了一下,“不如让她自己看清楚,他不过是个杂役殿最底层的废物,天生一块仙骨,一辈子都翻不了身。”
“让她亲眼看看,哪条路才是她该走的,一个人从心里排斥某个人之后,我这个做师兄的,再送些温暖,岂不有趣?”
他摆了摆手,“来人,给师妹准备修行大药,记住,要用最好的,另外,给那个楚雄传句话,让他多去杂役殿走走,好好照顾那个叫林罪的杂役弟子。”
青年收起画像,站起身,往前走了一步,地涌莲花。
……
接下来的几日,林罪和李群书的日子过得很规律。
卯时起床,洗脸,然后扛着扫帚去东山石阶扫地。
一千多层台阶从上扫到下,中间歇两回,扫完正好去杂役殿听李福满讲课,听完课吃饭,吃饭继续扫台阶,傍晚再扫一遍,扫完吃晚饭,吃完饭去竹林偷偷修炼。
李群书也在偷偷修炼。
不过有一件事让他们俩都犯了难。
肉,吃的不够。
修炼消耗太大了,光靠伙房那两个黑面团子和一碗油汤根本补不回来。
两人合计了好几天,打算去附近的林子里打点野味。
但他们的计划还没来得及实施就泡汤了。
那天扫台阶的时候,有一个外门弟子从旁边路过,李群书嘴甜,凑上去搭了几句话。
聊着聊着就问到了附近有没有野兽可以打。
外门弟子像看傻子一样看着他,“野兽?宗门规矩,地界之内,凡是野兽一律杀无赦,免得它们成了妖兽。”
“别说野兽,连野鸡野兔都没有,要有,也轮不到你们。”
李群书感觉整个人都蔫了,“罪哥,实在不行,咱们溜出去?”
林罪拍了他一巴掌,“李福满第一天就说了,未经许可不得私自离开宗门地界,要是敢私自离开,估计还没下山就得被抓住。”
“那怎么办?天天啃黑面团子?”
“先这样吧。”
林罪也很头疼,他这几天已经开始减少修炼的频次了。
不是不想练,是实在撑不住。
吃进去的能量不够修炼消耗的,练一次饿得眼冒金星,练两次第二天起床腿都在发抖。
就这么熬着,别说十年破凡,二十年都够呛。
……
这天傍晚,两人扫完最后一段台阶,坐在台阶上歇气。
李群书把扫帚往地上一撂,忽然一拍大腿,“罪哥,上次那师姐叫什么来着?”
“林诗涵。”
“对对对,林诗涵”,李群书的眼睛亮了起来,“我今天偷听到了两个大消息。”
“就在昨日,内门那边搞了个大阵仗,内门殿主亲自出面,重新收了一个关门弟子,你猜是谁?”
林罪停下擦汗的动作。
“就是你那个妹妹,林诗涵,”李群书凑过来,一股子兴奋劲儿,“内门殿主的关门弟子啊罪哥!你知道那是什么概念吗?整个内门,能被殿主收为关门弟子的,一只手数得过来,咱们以后也算是有后门了,等她站稳了脚跟,让她帮忙通融一下,说不定咱们也能提前进入外门。”
他说得眉飞色舞,林罪却怔了一下。
内门殿主的关门弟子?
那个跟在他屁股后头叫林哥哥的小丫头,那个第一次去测仙骨时紧张得拽他袖子的小丫头,现在已经是内门殿主的关门弟子了。
他当然为她高兴。
但高兴之余,心里某个地方微微沉了一下。
她已经是内门殿主的关门弟子了。
而他还是杂役殿最底层的一个扫台阶的。
青云直上和泥潭深陷的区别。
“罪哥?”李群书在他面前晃了晃,“你怎么不说话?”
林罪收回目光,笑了一下,“好事,她站得越高,越不需要我操心。”
“还有另外一件大消息呢?”
李群书咽了口唾沫,左右看了看,像是在说什么天大的秘密。
“你知道地仙转世吗?”
林罪一愣,老夫子的笔记上,有简要讲过。
能够转世的地仙还不是一般地仙。
但具体需要什么条件,老夫子并没有记载。
他直接问道,“地仙转世,谁?”
“凌玄道”,李群书说出这三个字的时候,眼神无比羡慕。
“这事在整个长生宗都不是秘密,凌玄道是长生宗第一核心弟子,出生那天,天降金光,地涌金莲,三天三夜没散。”
“他娘怀他的时候,方圆百里的枯井全冒出水来,死了三年的老树发新芽,接生婆把他从娘胎里抱出来的时候,他背上自带三道金色纹路,当场就被长生宗前辈给带回来了。”
李群书越说越激动,“而且他刚满月就能开口说话,三岁开始修炼,七岁破凡成仙,十二岁修到五骨人仙,今年才二十出头,已经是长生宗年轻一辈执牛耳者,据说至少是十骨人仙。”
“宗门那些长老说他是长生宗三千年来最有希望踏入地仙的人,不是有可能,是板上钉钉,只是时间问题。”
林罪沉默没有说话。
说不羡慕是假的。
无论在哪个世界,总有些人天赋异禀。
李群书又补了一句,“而且我还听说,凌玄道对谁都温文尔雅,说话客客气气,出手也大方,没有不夸他的。”
“罪哥?”李群书见林罪半天不说话,声音大了一些。
林罪回过神,把扫帚扛到肩上,“地仙转世也好,不是地仙转世也好,跟咱们有什么关系。”
他说得很平静,但握着扫帚柄的手指不自觉地收紧了几分。
百步人仙,千步地仙,万步天仙。
他现在连一步都还没迈出去。
而有些人,生来就站在千步之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