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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6章 兰芳自治政府建国前临时约法

    本次的民主会议,就在一片高呼“李主席称帝”和文化界代表被气晕之下结束。

    会议散场,该去医院的去医院,该回家的回家。

    李学文回到家里,还在回味着会议现场的闹剧。

    称帝啊,只要称帝以后就能称孤道寡了,男人的终极梦想啊。

    别说,想想还挺刺激的。

    不过也只是想想了,这年头民主共和早就已经深入人心了,华夏偏僻地方没有接触过新思想的老农可能会接受,但在兰芳根本不可能。

    李光钱是在玩破窗效应,登基称帝就是在逼迫文化界让步,能在本次的民主会议上,以比较民主的方式,在法律上通过李学文的独裁。

    但要是李学文真的登基称帝,恐怕这小子会第一个跑。

    南洋这个地方,在清末推翻帝制时期,就是革命党最大的经费来源,革命党的数次起义,其中一多半的经费来自南洋,剩下的则大部分来自阿美利卡。

    再加上兰芳这些年办教育,办报纸,搞广播,兰芳的年轻人群体中,基本上已经扫除了文盲,开拓了视野,这地方根本就没有称帝的土壤,

    要是突然说从今天起改叫皇帝了,老百姓第一反应不是跪下喊万岁,是抄起报纸骂李学文开历史倒车。

    李学文坐在客厅的藤椅上,手里端着一杯凉茶,脑子里还在转着这件事。

    刘如秀把今年才三周岁的李振华哄睡以后,从楼上下来,看见李学文这副模样,走过来把茶杯从他手里抽走,换了杯热的。

    “想什么呢?”

    “想称帝的事。”

    刘如秀手一顿,以为李学文是被称帝的口号迷了心眼,白了李学文一眼,没好气的说道:“你疯了?还真想要称帝啊?”

    “不是,我是在感慨我的一世英名啊,今天在民主会议上的闹剧瞒不住,明天还不知道其他人怎么编排我呢,恐怕都会以为是我安排用来试探其他人反应的”李学文无奈的说道。

    听着李学文的话,刘如秀忍不住撇撇嘴,对于李学文的话,刘如秀只信一半。

    这番话里估计有一半是担忧自己的名声,另外一半则是惋惜不能称帝,玩政治的男人,谁不是听见皇帝两个字就走不动道?

    远在华夏西南的那个世叔,欧洲的胡子哥和大林子,这些人哪个嘴上不是喊着民主?实际上干的全都是独裁的事。

    个人手中的权力大到没边,就差穿上龙袍直接登基了。

    看着李学文没有一门心思的要登基的意思,刘如秀也没再继续劝说,嘱咐了李学文早点休息后,便率先上楼陪孩子睡觉。

    瞅着上楼的刘如秀,李学文咂吧咂吧嘴,心里对于登基的那些小想法彻底破碎,连自己媳妇都不支持,更别提其他人了。

    第二天,民主扩大会议再次召开。

    经过昨天称帝闹剧的洗礼,文化界那边明显收敛了不少,这次文化界对于限制李学文的权力诉求没那么大了,只要李学文不称帝,独裁就独裁吧。

    会议持续了整整三天。

    最终通过的《兰芳自治政府建国前临时约法》,把兰芳建国后的政治体制大致框定如下:

    一、国体与总统。

    国体为共和国体制,元首称总统,由党内选举,任期六年,可进行连任。

    总统兼任国防军总司令,掌外交,军事,财政大权。

    约法里写了“总统对议会负责”,但议会一年只开两次会,闭会期间总统以行政命令施政,实际上就是总统制下的强人政治。

    二、议会

    议会被称为国民大会,是名义上的最高立法机关。

    代表不搞普选,按功能分配:各省区推选,商会,工会,农会,教育界等等社会各界各占一定名额。

    国民大会的权力写得很漂亮:审议预算,提案法律,弹劾总统,但约法同时规定,总统有权解散国民大会,有权以“紧急状态”为由颁布临时法令。

    实际上国民大会就是个橡皮图章,有权力但不大。

    三、内阁组建。

    设国务内阁,由总统任命总理,总理组阁。

    内阁下设各部,部长由总理提名,总统批准,内阁对总统负责,不对国民大会负责。

    约法里加了一句“内阁得列席国民大会,接受质询”,但质询归质询,内阁该干什么还干什么。

    四、司法。

    设最高法院,大法官九人,由总统提名,国民大会批准,终身任职。

    法院独立审判,不受任何势力干预,但重大政治案件,总统有权指定特别法庭审理。

    五、军队。

    国防军设陆海空三军,总统兼任总司令。

    军队国家化,军人职业化,国防部长和总参谋长由总统直接任命,但军队不得干预政治,军人不得当选议员。

    六、地方制度。

    兰芳分为省,市,县三级。

    省长由总统任命,市长由省长提名,总统批准,县长由市长提名,省长批准。

    地方设议会,由当地选民选举,但地方议会的决议不得与中央法律相抵触。

    领主制度废除,原领主城市一律改为省辖市。

    七、公民权利。

    约法规定:兰芳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不分种族,信仰,性别,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迁徙,宗教之自由,非依法律不得限制。

    但不得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煽动暴乱,破坏公共秩序,违者依法惩处。

    临时约法中没有提意识形态问题。

    意识形态这玩意在兰芳是没市场的,兰芳从打赢跟荷兰人的独立战争以外,就没有搞过什么主义,另外兰芳从上到下也都不信这个。

    倒不是说兰芳没有主义,真要是说必须选一个主义来代表兰芳的话,那么金钱至上主义相当的合适。

    毕竟兰芳全民都在各显神通的想办法捞钱,有能力的剥削人,没能力的被人剥削。

    总而言之就一句话,你有能力搞来钱那你就是大哥,能高声说话,你没能力搞来钱那你就是小老弟,跟在屁股后面听吩咐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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