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支手还在她屁股上一个劲地捏着,力道不轻不重,像在揉一团面。
朱世雅脸涨得通红,又不敢出声,只能加快脚步,往前赶了两步,越过了陈志杰,把他挡在自己和刘寻中间,这才摆脱了那支魔掌。
很快,一行人进了包厢,这个包厢比二楼那个小多了,一张圆桌坐八九个人就挤得慌。
桌上的菜早就凉透了,盘子里剩着半条鱼、几块红烧肉、一碟花生米,油都凝了一层白花花的。
朱父在前面推开挡路的椅子,执着地让刘寻坐在主位,那个正对门的位置。
刘寻本来想和朱世雅坐在一起的,毕竟他怕生。
但见朱父如此热情,两只手扶着椅背弓着腰等他入座,推辞了两回推不掉,只好走了进去,一屁股坐下。
结果刚坐下,朱父就立马扭头说了一句:“世雅,你和刘少坐一起呗,帮刘少倒倒酒!”
朱母察觉到了什么,在旁边微微皱了下眉,嘴唇动了动,到底没说什么。
朱父当然是抱着其他心思。
他们家又没钱又没权的,人家刘寻凭什么帮他?
并且还帮了两次,回回都是雪中送炭!
天底下哪有这么巧的事?
肯定是因为朱世雅呗!
他想着要是刘寻真看上了他女儿,以后攀上这根高枝,恐怕他也能开个厂,像刘强那般,坐在办公室,整天对着工人指指点点,那日子,简直不要太爽。
朱世雅极不情愿,坐在靠门的位置没动,像没听见似的。
朱母悄悄拍了她一下,手搭在她胳膊上轻轻捏了捏,意思是你爸说话呢。
朱世雅这才不情不愿地站起来,挪到了刘寻左边坐下,但椅子拉得离刘寻有半尺远,中间能再塞个人。
陈志杰坐在对面,把这一切看在眼里。
他知道刘寻是占过朱世雅便宜的,此刻看着朱世雅一脸不情愿又不得不坐过去的样子,他心里跟针扎似的疼。
可他没吭声。
刘寻能和那种人混在一起,周琛见了他都喊刘少,自己一个高才生,跟这种人起冲突算什么?
太掉价!
想到这里,他心情放松多了。
朱父搓着手问刘寻:“刘少,再点些什么菜?这桌上都凉了,我叫服务员撤了重上。”
刘寻摆摆手:“不用不用,朱叔,我真吃饱了,刚才在楼上吃了不少。”
“那哪行!您帮了这么大忙,总得让我表示表示。”
朱父说着就作势要去叫服务员,刘寻连忙上前拉住他,又劝了两句,说朱叔你再这样我下次可不敢来了,朱父这才作罢。
只是刘寻坐回去的时候,自然而然地将椅子往朱世雅那边挪了挪,才坐下去。
椅子腿在地上蹭了一下,声音不大,可朱世雅听得清清楚楚,心又提了起来。
她屁股往另一侧挪了半寸,可椅子就这么大,再挪也挪不到哪去。
朱父立马拿起一个空的小酒杯,倒满酒,站起来双手放到刘寻面前,然后举起自己的酒杯,郑重其事道:
“刘少!今天的事,我老朱记在心里了,客气话我不多说,这杯酒我干了,以后刘少有什么用得着我老朱的地方,上刀山下火海,一句话的事!”
说完一仰脖,咕咚咕咚灌下去,二两白酒跟喝水似的落了肚,喝完还把杯底亮给刘寻看,脸不红气不喘,是真有点酒量。
刘寻自然也起身,端起杯子。
他本来只想抿一口意思意思,可朱父这架势摆得这么足,只抿一口不太好,就喝了一小口,然后坐下了。
酒一入喉,脑袋更晕了,看对面的陈志杰都有点虚影。
他往旁边扫了一眼。
包厢是那种老式木质椅子,硬邦邦的,一点弹力没有。
朱世雅坐在椅子上,肉被椅面撑开,往两边疯狂溢出,牛仔短裤的布料被绷得紧紧的,像是坐了个拳头厚的皮垫子。
刘寻心头一动,鬼使神差地就把右手搭过去,自然而然地钻进皮垫子下面。
朱世雅吓了一跳,整个人都绷紧了,她下意识向往旁边躲,可椅子就这么大,根本躲不了。
挪椅子的话,动静太大,爸妈那边可都看着这边呢,要是被他们发现,刘寻在占她便宜,那种尴尬地场面,她连想都不敢想。
朱世雅不敢动了。
她妈坐她左边,隔着一个空位,她爸坐刘寻右边,正一个劲儿地给刘寻倒酒说好话,根本没往这边看。
陈志杰就在对面,低着头,手里的筷子动来动去不知在想啥。
在场的有她父母,还有她男朋友,她却在这里被刘寻占便宜,一种罪恶感冒上来,堵在她脑子里晕乎乎的。
她闭上眼,把那些乱七八糟的念头往下压,试图安慰自己。
刘寻帮了她家两次大忙,今晚要不是他,她爸现在能不能安稳坐在这儿都不好说。
这就当报答他好了!
于是她咬了咬牙,硬是没出声,就那么僵着身子坐着,脸上的表情木木的,看不出什么来。
朱父很开心,觉得自己活了半辈子,总算找到了奔头。
只要把刘寻哄好,以后什么没有?
一个劲地给刘寻说着好话,从“刘少年轻有为”夸到“刘少一看就是干大事的人”,又说到“我家世雅能有你这样的朋友真是她的福气”。
说了半天,转头看见朱世雅坐在那儿,脸上不冷不热的,连笑都不笑一下,刘寻说话她也不接茬。
朱父心头有些着急,借着酒劲说了句:“世雅,刘少帮了咱们两次大忙,以后可得好好报答刘少!你这孩子,怎么一点不晓事呢?”
说着还瞪了她一眼,那意思是你倒是说句话啊。
朱世雅只得强笑两声,端起茶壶给刘寻添了点水:“刘...少,喝茶。”
朱父这才满意地点点头,又转回去跟刘寻说话。
就在这时,正愣神玩着筷子的陈志杰,忽然手一滑,那双筷子啪嗒一声掉地上了,他连忙弯下腰去捡,脑袋钻到桌子底下,抬头时,正好看到了刘寻的那只手。
这是...
陈志杰愣了一下,接着一股怒火直冲脑袋。
他和朱世雅家是世交,初中的时候就走得很近了。
高中毕业后,他找了个机会给朱世雅表白,最后成功当上了朱世雅的男友。
那会儿他觉得自己是天底下最走运的人。
只是这几年里,他们俩相敬如宾。
他知道朱世雅的心思比较传统,觉得正式结婚前不能做那种事,他也不急,他觉得他和朱世雅的感情很深,不急于这一时。
到目前为止,他们俩做过最亲密的事,也就过马路时牵牵手而已。
而刘寻呢,居然直接上手了!
还是当着他的面!当着她爸妈的面!
他觉得这种事,任何一个人都容忍不了。
于是他猛地站了起来,高喊了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