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4年以来,云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也在严打老虎的同时,重点查处扶贫、低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征地拆迁、村级工程建设等涉农领域的腐败行为。 到目前为止,全省共查处村官违纪违法案件2128起,占立案总数的37.69%。 其中,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违纪违法案件621起,涉案人员552人。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6月4日)
在本公告曝光的“问题法案”中,延续了中国共产党以往的命名和命名方式,详细具体地描述了地方干部违纪的情况和各级纪检监察问责的结果。 在公告中,公众再次“暴露”于“村官腐败”和“苍蝇般的腐败”的破坏力之下。一些典型的“小官员腐败”被直接点名曝光。宁洱县溥仪乡段锦村前党支部书记、前村委会主任、前村委会副主任合谋挪用征地补偿费80万元。富源县莫洪镇田冲村党部前副书记李伟挪用农民生产补贴补偿金83,400元.乍看之下,这些腐败的村官中的腐败人数与数千万“极其腐败的村官”相比确实微不足道。然而,在公告中,这些村官贪污和挪用与农业有关的补偿和补贴资金,并贪婪地获取普通百姓养家糊口所需的钱。腐败的性质是恶劣的,给老百姓造成了极大的伤害,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事实上,公告中的数据可以更好地说明“村官腐败”的严峻形势。自2014年以来,云南共查处案件2,128起,涉案村官2,358人,占立案总数的37.69%,数量相当大。 可以看出,基层腐败是整个腐败形势中的一个灾区。如果不从基层大力推进当前的反腐败工作,就很难从根本上扭转严峻的反腐败形势。 其次,村支书、村委会主任违纪违法案件621起,552起,占全省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近3万起,占总数的23%。这一比例也相当大,这进一步突出表明,在基层腐败最严重的地区,村支部和村主任是受打击最严重的地区。
据说,村党委书记和村长都是村级村民自治组织的负责人。他们没有行政级别,没有行政机构,也不是国家的正式干部。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村干部手中没有权力。 事实上,虽然基层干部的职位很低,但他们往往掌握实权,直接在群众面前办事,有权说话和办事。 事实上,虽然近年来国家加强了村级民主自治建设,但群众对相关政策法规并不了解。村务中的专门人员、财权和行政权都集中在少数村干部手中。在实际运作中,集体民主往往是由少数人秘密决定的。系统不健康,程序不透明,监管不到位。因此,基层权力是绝对的、集中的和神秘的,秘密行动、权力和金钱交易、腐败和腐败猖獗。
目前,人们关注的焦点往往是各级纪委打“老虎”,而忽略“苍蝇” 殊不知,蚁巢足以冲破堤坝,“苍蝇腐烂”的危害是“积小成大”,而任何对“小贪婪”的忽视都是纵容和鼓励腐败。 目前,反腐败斗争已经到了决定性战斗的临界点。与老虎的激烈斗争还必须伴有更多的治疗症状的努力,以便为根本原因赢得时间。 (中文/武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