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形
凌乱的脚步声,敲门声突然响起,五六名便衣警察冲进Xi安文怡路附近的一间酒店房间。
2010年11月14日上午8: 00,刘清兰尽力阻止她,但她的丈夫卞端肖仍被陕西省神木县永兴派出所的警察带走。60岁的卞端肖是神木县李家沟村“海选”选出的全权代表之一。自2003年以来,他和村民们一次又一次地努力收回大北毛煤矿的采矿权,该煤矿的集体价值令人惊叹。
消耗了太多的权力,最终用法律征服了他强大的对手王文雪。王文雪被称为神木县“十大亿万富翁”之一。2000年左右,王文雪涉嫌通过相关部门人员分包的大北毛煤矿的蓄意变更,将集体采矿权转让给个人。2007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调解文件》指出,王文雪承认,大北庙煤矿的采矿权应由李家沟村委会享有。调解和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当村民追求胜利并试图尽快收回采矿权时,边境上的一小撮人意识到了真正的不幸:他们看不到收回采矿权方面有任何进展,相反,在行政控制和胁迫的帮助下,一股神秘的力量介入了地下采矿战争。对此,卞端肖和10多名村民代表继续呼吁当局,决心战斗到底,捍卫采矿权。然而,当地政府称他为麻烦制造者和“阻碍神木发展的罪人”。
11月25日,另一名名叫杨志胜的激进分子被警方抓获。政府动用了各种力量。非法行政和行政抗法的闹剧接连上演。政府协调委员会“摧毁”后生效的司法决定是不可改变的。这个富含煤炭的地区增加了另一个扼杀人们财富的典型例子。
1。“抓住机遇”李家沟村村民在想象中认为不可能扭曲法律,一直延续到2011年12月1日。下午,要求11名村民代表按时参加县领导组织的协调会。在去县城的路上,村民代表杨海经历了激烈的冲突。“这一次,我觉得在被制伏后,我们被迫参加了一场注定要惨败的赌局。”杨海说道。
经过几年的诉讼,法律承认集体财产,但自2008年3月以来,村民们已经前往他们能想到的所有上级政府部门,但采矿权的变更收效甚微。
2011年五一前后,边团孝和50多名村民前来陕西省国土资源厅上访。导演王登记以他的个性保证,他一定会把采矿权手续交给李家楼。然而,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里,当地政府突然提出要协调处理涉案煤矿,并专门成立了“李家沟和大北毛煤矿纠纷调解处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组长和副组长分别是神木县副县长张荣盛和县政法委书记张宏志。
政府调解不是村民的意愿。许多村民认为,所谓的调解没有具体计划,村民不允许说话和提问。
11月底,政府召开了多次会议,并安排村民代表和当地煤矿业主刘晓明在酒店举行会谈。2011年3月,李家沟村委会与刘晓明签订了新一轮从2014年开始的大北庙煤矿合同。然而,政府支持刘晓明和王文雪共同出资,给每个村民一定的转让费,并一次性“拿走”煤矿。那就让李家楼村抛开司法判决,不谈追求采矿权。
当时,作为出资的代表,刘晓明只愿意为每名村民支付10万元,不能超过10万元。几位领导人没能看透。公平起见,他必须支付至少20万到30万元。刘晓明的最终出价是28万元。村民代表减少了
下午5点左右,协调会决定,历年诉讼费用,包括村民集资诉讼费用,由本金加2%利息(即2%月利息)解决,由煤炭业主承担。
当要求村民代表在会议记录上签字时,几名村民代表问:“我们可以释放卞端肖、杨志胜等人吗?”张鹏腾冲着他喊道:“如果你想放人,就签名!”"这种无法无天的协调局面将来可能会震动整个社会."杨海说,签字是被迫的,村民代表非常清楚谁想掠夺他们的采矿权。
李家沟村的村民计算过:即使按照60万吨的年生产规模计算,该矿的年利润也超过2亿元,开采的资源量按市场价格计算,该矿价值数百亿元,而在政府的协调下卖给所有村民的钱只有1.7亿元。
2。“以花代树”法律被简化为一个集体煤矿,转眼间就像冰一样融化了。事实上,从村办煤矿私有化的那一刻起,这场残酷的“黑金”掠夺战争就不可避免了。
1988年,李家沟村委会在距离村子数百米的大别山脚下建了一座煤矿。这个企业本质上是集体的。同年10月,村民委员会将煤矿承包给杨步刚等人,为期15年。根据合同约定,合同期满后,杨步刚等人将把煤矿开采许可证等证书、井口和现场交还村委会。
"那时,开煤矿的人都赔钱了."当时,煤炭老板看到人们试图以“每辆车十美元”的价格出售煤炭。
20世纪90年代初,榆林煤的售价只有1吨15元,到本世纪末才超过30元。当时,大北庙煤矿的运营十分缓慢。杨步刚将煤矿分包出去,随后是杨志天、王俊青等人。
2003年10月,当杨步刚等人的合同到期时,李家楼村委会想收回煤矿,找到了实际经营煤矿的王文雪,但他们遇到了雷鸣般的爆炸声。王文雪说,这个煤矿是个人煤矿。变更后的采矿许可证上的采矿权为“杨步刚等人”,经济类型为“股份制”。他们想要恢复的煤矿已经成为一个联合煤矿。
李家沟大北庙煤矿是神木县附近资源丰富、煤质最好的煤矿之一。未经采矿权转让批准,集体采矿权怎么可能变成私有?李家沟村的村民认为答案只是“欺诈和欺骗”。这时,国家取消了电煤的指导价。神木的煤炭质量很好。煤炭价格从一吨100元上涨到600多元。神木造就了许多亿万富翁王力可·文雪。
李家沟村的村民立即寻找关键人物进行调查,发现了采矿权丧失的全部情况。
2000年6月15日,王振平(王军清之子)突然在神木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了一家独资企业,即永兴镇大北庙煤矿。根据有关矿山企业工商登记的规定,个人没有采矿权,神木县工商局是“非法管理机构”。
1995年,拥有煤矿的王文雪不满意。通过妻子和哥哥,他与梅庄村民小组签订了煤矿合同,在距离李家沟煤矿井口500米的地方修建大星煤矿,但最终“没有办理许可证手续”。
1999年3月,大星煤矿没有采矿许可证或煤炭生产许可证,被依法列为禁采矿井。大北毛煤矿“两证”不全,责令停产整顿。
大星煤矿已不复存在。王文雪怎么敢谈论这两个矿山的联合经营?尽管王军清河的儿子优柔寡断,忧心忡忡,但他只是提醒王文雪,“联络处是个人行为,合同到期后我会把它交给村里。”
2000年7月初,王文雪和王
采矿权人和经济类型的变化涉及采矿权的转让。根据行政法规,采矿权人转让采矿权的,应当首先报采矿登记机关批准。这段时间发生的事情雾很大,特别奇怪。以此为转折点,李家楼的采矿权完全丧失。一张纸采矿许可证,设置岩石。根据批准文件,王文雪将井口移到梅庄村,梅庄村也有意加强他对联合煤矿的控制。
2002年5月,王俊青和他的儿子将他们的股份承包给王文雪。后来的合同协议被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无效,王和他的儿子被踢出董事会。2004年2月,王文雪续签了采矿许可证。永兴乡大北庙煤矿采矿权人变更,经济类型变更为民营合作企业。在这个复杂的转变中,王文雪可以为所欲为。
3。保护资产
直到2005年,李家沟村民委员会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理由是杨步刚非法关联了该公司,然后将其转包给王文雪。
2006年1月16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李家沟村要求王文雪共同归还大北庙煤矿及相关生产经营许可证,对其3100万元损失的赔偿是没有根据的,应依法予以驳回。
双方的权力差距正在扩大。王文雪“辛辛苦苦经营”的煤矿“财大气粗,根深蒂固”,而李家沟村的村民则陷入贫困,因上访和诉讼而无药可救。
2006年2月2日,李家沟村召开村民会议,同意村民自愿集资,转为“股份诉讼”。如果煤矿的采矿权被收回,风险投资和村委会将各自获得50%的股份。当时,一些村民向亲友借钱,而另一些人去典当行借钱。
随后,李家沟村不服陕西省高级法院的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07年12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进行了民事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王文雪承认大北庙煤矿的采矿权由李家沟村委会享有;李家沟村民委员会同意王文雪经营该矿至2013年9月30日。
2008年3月,在全省煤炭资源整合中,王文雪隐蔽李家沟村,将煤矿扩大到6.656平方公里,扩大了两倍多。在这段时间里,李家楼的人非常担心,多次去登记机关,但在更换相关证件方面存在障碍。
同年5月21日,他们向省高级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民事调解文件。省高级法院驳回了申请,理由是“王文雪案的执行申请没有具体的执行内容”。
李家沟村几次去北京集体上访。2009年5月25日,陕西省国土资源厅作出行政决定,通知李家沟村尽快办理采矿许可证变更手续。
然而,没有等李家楼的诉讼,2009年6月23日,陕西省国土资源厅被王文雪起诉,称被告的行政决定侵犯了原告在合同期内的管理自主权。同年9月2日,陕西省联席会议决定,大北庙煤矿的采矿权归李家楼集体所有,要求省国土厅在同年9月15日前结案。然而,王文雪对陕西省土地局提起的新诉讼花了一年时间。
6年来,一连串的诉讼和权利保护让李家沟村的村民“筋疲力尽,汗流浃背”。
煤被称为“黑金”。在政府最后一次协调会议后,李家沟的村民终于觉得煤的绰号“黑金”有双重含义。
早些时候,村民们屏住呼吸,想收回煤矿,实现村集体组织的生产管理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