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两口被说的不敢吱声,一个搓着手一个捏着衣角,并排似的来给蒋婵道歉。
蒋婵站立不语,明显怒气未消,不想再管李家的事,但趁人不备,她偷偷给了小菊月一个眼色。
林菊月这次领会的很正确。
她赶紧把自己悉心编好的鞭子捡起来,拱手递到了蒋婵面前。
“外婆,你、你还是……”
林菊月本来想说——外婆,你还是救救李百,帮他把身上的小鬼驱了吧。
只是作为一个快把相信科学当成口头禅的新时代年轻人,一个昨天还口口声声这世上没有鬼,让外婆别再骗人的正义小辈,那句话好像有些烫嘴。
但烫嘴也要说啊。
她看了眼所谓的蟒精,说话突然有些铿锵有力,字正腔圆,“外婆,你还是救救他吧,毕竟都是一个村子的,不能看他被小鬼祸害死了!”
蒋婵看了她一眼,接过鞭子的同时小声说了句,“什么神啊鬼啊,要相信科学啊。”
林菊月脸一热,装没听见。
蒋婵这次扬起鞭子,李家没人吭声了。
啪的一声脆响。
李百惨叫声震天,像掉进陷阱里的野猪。
季珊珊先是一抖,后想到自己蟒精的身份,又让自己镇静了下来。
一双眼睛盯着因剧痛而抽搐扭曲的男人,季珊珊想到了他们认识的过程。
她原本是滨城师范大学的学生。
而李百,是学校门口超市的搬运工。
两人相识是在两年前,她丢了钱包,正好被李百捡到。
他把钱包还回来时,季珊珊看他衣服都是带着补丁的,这样的情况还能拾金不昧,应该是个好人吧?
这个好人不收她感谢的酬劳,只憨厚地说这是自己应该做的。
他越是这样季珊珊越不好意思,特意买了水果零食送给他。
这样一来二去,两人就算是认识了。
季珊珊几乎每天都会到学校门口的超市买东西,也隔三差五就会看见他。
时间一长,这认识就成了熟识。
临近毕业,又一次恰巧碰见,季珊珊本想和他告别,李百却先开了口。
“珊珊妹子我有事想找你帮忙,我准备回老家了,下个月就走,我之前买了台自行车带不走了,听人说你们学校里有什么跳蚤市场,可以把旧东西卖二手换钱,你看,你能不能帮我把那自行车卖了?”
要毕业了,季珊珊也是很忙的。
她有些犹豫,李百又说道:“没事,不方便就算了,我就是问问,毕竟那自行车能抵我一个礼拜的工钱呢,没关系的,我自己想想办法吧。”
老实巴交的男人因这个请求燥的满脸通红。
季珊珊想起他捡自己钱包的那次,还是答应了。
“行吧,反正毕业我也要卖一些东西,我就帮着一起卖吧。”
“那太好了,自行车现在在家呢,我得晚上下班能给你取过来,我九点下班,我住的也不远,就在前面那个胡同,你晚上有空的话可以在那个胡同口等我。”
季珊珊等了,晚上九点多,她站在胡同口,等一个认识了两年的老实好人把自行车交给她。
夏天的风是燥热的,吹的人浑身汗腻腻。
他怎么还不来?
一会儿回去她还要洗澡,写论文,明天还要去面试工作,月底她还要回一趟家,明年她……
突然,兜头一个麻袋套下来。
他来了。
她被迷晕装在麻袋里,再醒来的时候,人已经进了这无边无际的山。
李百说窗外是他的老家,说开着的面包车是他攒了两年钱买的,说车后面躺着的她是他的媳妇。
“我早就喜欢上你了,我对你是一见钟情,你应该不记得第一次见面了吧?我可记得呢。”
“那是我刚上班的时候,搬东西不会使力气把一箱面包碰倒了,路过的人谁也没帮我捡,只有你帮我捡了。”
“那时候我就认定了,你就是我媳妇,为了认识你,我特意跟人学了一手,偷偷藏起了你的钱包。”
“媳妇,你别把话说的那么难听,什么叫偷?什么叫拐卖?”
“拿陌生人的叫偷,你是我媳妇,怎么能叫偷呢?一样的,对陌生人那叫拐卖,但你不也是喜欢我的吗?不然你一个女大学生回回对我一个搬运工笑的那么灿烂干什么?”
“你也不用不承认,你们女人都是这样口是心非,我都懂。”
“你现在接受不了,只是还舍不得城里的好日子,慢慢你就明白了,女人家在外面抛头露面算什么事,上个班还得看别人的脸色,哪有跟我回山里自在。”
“山里虽然没有城里那么繁华,但也有吃有喝的,绝对会把你和咱们孩子养的白白胖胖。”
“你现在嘴硬也没用,日子一长你就知道好了。”
季珊珊从来没想过,自己的后半生会被困在这样一个男人身边。
她想跑、想逃、甚至想……想杀了他。
可他又给她下了药。
她成了只会呆呆坐着的傻子,还被拉出来展览给村子里其他人看。
季珊珊像被囚禁在他人躯壳中的魂魄,一丝声音都发不出来。
她想喊,她想喊!
……
“啊啊啊啊啊!疼……!”
李百的惨叫声把季珊珊从回忆中拉了回来。
后背上,鞭痕道道,鲜血淋漓,本是让人不忍直视的画面,却让她近乎上瘾一样盯着瞧。
她从那些伤口中看见了希望,从他撕心裂肺的惨叫声中,听到了来自神灵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