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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8章 谈襄去做了上门女婿?

    “你不想知道你师哥去哪儿了吗?”

    明夏的话锋一转,直接用“师哥”这个称呼来提到谈襄。

    鹿窈的神色明显了变得忐忑。

    赫勋瞪了明夏一眼,“你别再逗她了,她还在坐月子呢。”

    “谁让你自己吃醋,不肯说的!难道你敢否认,谈襄帮你解决了季淮舟这个最大的隐患?”

    “我没否认!我只是不知道该怎么跟鹿鹿说!”

    赫勋神色慌张,显然是被明夏戳中了小心思。

    鹿窈眨巴下眼,伸出手,赫勋连忙走过来握住她。

    “哪里不舒服?”

    “没有不舒服。我就是想采访一下赫先生,关于我师哥帮了我们这事儿,你要怎么还这个人情?”

    “他只要不抢我老婆,让我干什么都行。”赫勋这话一出,两个女人都笑了。

    尤其是明夏。

    “感情他抢你儿子,你就答应?”

    赫勋想了想,“儿子终归是要放养的,想抢就抢吧,如果他得了我儿子,就不跟我抢老婆了,也不是不行。况且谈襄是个很厉害的人物,他教导我儿子,我就不用花钱花心思去请其他人教了。”

    鹿窈囧了囧,“你还真是……”

    又通透,又无耻。

    “我觉得这事儿能成。”

    “我随口一说!明夏,你要是敢让谈襄知道这番说辞,你就完了!”

    “我会怕你?你要是敢欺负我,我就告诉我闺蜜!让你每天坐冷板凳!”

    赫勋没好气地摇了摇头。

    鹿窈再次问道:“我师哥……他去哪儿了?”

    “薄月华也问了很多次。我查到了,没敢让她知道。”

    鹿窈:“很严重吗?”

    赫勋:“不严重,只是谈襄……他去了Y国,做了上门女婿。”

    鹿窈瞪大眼!

    “什么玩意?”

    “赫勋你说的也忒难听了,这哪儿是做上门女婿?人家娶的可是公主,将来就是女王,他可是女王的男人,手里的权势比起这会儿,那是翻倍的!”

    鹿窈皱着眉头,“等等,你们是说,我师哥,谈襄,去做了驸马?”

    “他这人,长得帅,英俊,混血,有头脑,手段狠绝,基因强大。换了我是公主,也会选这样的男人。”

    明夏这是大实话。

    而且谈襄心里藏着人。

    虽然放下了,但绝不会再爱上其他女人。

    这对那位公主来说,也是很合适的。

    只要公主求的是他这个人,而不是他的心,那就是最大赢家。

    显然,公主是前者。

    生在王室的那些贵族。

    所求的,权势和稳定居多。

    谁要真心呢?

    鹿窈突然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难怪赫勋不敢告诉月华姐。

    原来是怕月华姐伤心。

    可是……师哥怎么会想到去联姻的呢?

    “我记得师哥的母亲就是Y国人,他是个混血儿,而且因为一些不能说的原因,谈家一直不肯接受他。”

    赫勋点点头。

    见妻子露出沉思的模样,不由出言安抚:“那是谈襄自己的故事了,我相信,他可以掌控自己的人生。”

    “是啊,那是另一个故事了。”鹿窈呢喃着,看向了自己的丈夫和闺蜜,婴儿床里的小家伙也睡得极好……

    她的人生。

    已经很圆满,很圆满了呢。

    她真的很感谢老天爷给了自己这样的人生。

    哪怕前路艰苦,泥泞不堪。

    可她终究是踏过来了。

    ——

    一转眼就到了赫家小金孙赫砚的百日宴。

    自从有了小家伙,赫老爷子也不打扰长孙跟长孙媳的二人世界了,整日就陪着他的宝贝金疙瘩。

    连赫城这个亲爷爷,都很少有机会抱抱。

    沈颖还为这事儿,特地跟鹿窈抱怨,希望她出面,让赫老爷子少缠着自己的孙子,她也很想含饴弄孙地好不好。

    可鹿窈哪儿敢啊。

    赫砚的名字,是薄旻翻了好多本书才定下来的。

    作为孩子的外公,薄旻几乎要把自己的全部都给他了。

    如果不是赫勋和鹿窈拦着,薄旻都想把孩子抱去自己养了。

    鹿窈沉浸在这样的幸福里,整整一百天了。

    这日,赫家邀请了亲朋,要在京市的蔷薇山庄举办百日宴。

    蔷薇山庄是赫勋送给鹿窈的礼物,孩子的生日是他妻子的受难日,孩子的百日宴,他的妻子当然也要有礼物。

    他还给鹿窈定制了一套蔷薇礼服。

    “我闺蜜呢?”明夏在外面等了好久,都没等到闺蜜出场,不由催促起来。

    裴明珠现在的肚子已经挺大的了,陈飞白把她看得跟眼珠子似的,亦步亦趋的,她笑道:“我哥给嫂子也准备了礼物,我估计他们在拆礼物呢,别急,还早。”

    陈飞白:“你让明夏别急,我看你出门的时候比谁都着急,连给小砚宝的礼物都差点儿忘带了。”

    “……陈飞白!不准在别人面前说我的不好!”

    明夏耸耸肩,踩着高跟鞋走了。

    对于明夏重新站起来,再次成为京圈最明艳动人的明家千金这事儿,所有人都替她高兴。

    尤其高兴的那人。

    还是不顾明夏的反对,再次回到京市,要为她鞍前马后。

    裴明珠看着那个身穿灰色西装的帅哥,嗤道:“还得是大美女才有这种待遇啊,赶都赶不走。”

    “什么赶不走?”

    “赶不走的爱人啊。每个别扭的姑娘,都需要一个这样的爱人。”

    “嘿嘿,你说的是我和勋子吗?我们就是这类。”

    “……就你?我哥还差不多,你呀……就是个风流纨绔!”

    “我早就改了!”

    蔷薇山庄漫山的蔷薇开得正好。

    空气里都是清甜柔软的花香。

    温叙望着心爱的女人,踩着高跟鞋,每一步都像是踩在他的心口。

    她已经放下了季淮舟。

    也重新站起来,找回了曾经的自信。

    真好。

    明夏冷不丁,撞入了温叙满是深情的眸子里。

    她别扭的,别开眼:“你来这里干什么?不去前厅多认识几个人?今天到场的可都是京市有头有脸的人,而且跟赫家和薄家的关系都不错,你……”

    “我不是来认识人的。”温叙打断了她的话。

    “哦,你来吃酒的。”

    “……”

    温叙上前一步,轻轻握住了明夏的手臂。

    他目光深邃的,凝视着她的侧脸,“我来找我的明总。”

    我的,明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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