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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诗坛群星

    篇二文化巅峰(721—742)

    第66章诗坛群星

    第一节王维进士——“新丰美酒斗十千”

    开元九年(721)春,长安杏花初落,曲江池畔柳枝抽芽。

    岐王李范的宅邸在安兴坊,与宁王李宪的府邸比邻。两座王府之间的巷道,每逢春日便是长安文士的朝圣之路——不为拜佛,为拜人。岐王好文,宁王善乐,兄弟二人各养了一批诗客乐师,府中终日丝竹不歇。长安城里流传一句话:要出名,先去岐王宅。

    这日午后,岐王府中堂大开,琵琶声隐隐透出垣墙。府中管事立在门首,脸上挂着“今日不迎客”的客气。几个早到的文士立在廊下低声说话,不敢高声——不是因为怕岐王,而是厅中正在弹琵琶。那琵琶声清越如泉,却有一种少年人特有的锐气,像春水初融时冲开薄冰的声音。

    贺知章倚在廊柱上,手里捏一只空酒杯,舍不得放下。他今年已过花甲,在朝中做着清贵的官,是长安文坛公认的耆宿。年轻时他也狂,“四明狂客”的名号不是白来的——他曾在长安街头醉后骑马,把国子监的祭酒撞了个趔趄,事后写了一首诗赔罪,诗比酒还狂。可此刻听到这琵琶声,竟觉得自己的狂是假的、是装出来的。厅中这少年的狂是真的,是骨子里长出来的。

    “这是谁?”贺知章问身旁的岐王府幕僚。

    “蒲州王维,字摩诘。今年二十一。”

    贺知章“嗯”了一声。王维的名字他听过。此人是太原王氏旁支,家道中落后随母迁居蒲州。王维幼年丧父,母亲崔氏笃信佛,带了他与弟弟王缙礼佛修行。王维的佛心,便是幼时随母亲诵经礼佛时种下的。他十五岁入京,先在宁王府上住了两年,后因通音律、善书画,被岐王请到府中。京城里已有传言说此子诗、画、音律三绝,将来不可限量。有人甚至说,他的画,一笔下去,山便有了魂;他写的诗,一句出口,人便忘了俗。

    他闭目听了片刻,等最后一个泛音落下,才睁开眼睛。

    厅中走出一个年轻人,约莫二十出头,眉目清秀,一身素色圆领袍,腰间系着一块并不名贵的玉佩。他的气度有一种说不出的干净——不是世家子弟端出来的矜持,而是一种天生的从容,像山间溪水,不急不缓。

    “贺公。”王维拱手行礼。

    贺知章打量他片刻,忽然大笑:“好小子。你这一曲《郁轮袍》,怕是连玉真公主都要被你弹动了心。”这不是恭维。王维初入京时,确实通过岐王引荐,在玉真公主府上弹奏《郁轮袍》。一曲既罢,满座皆惊。公主爱才,向京兆府试官举荐。王维由此得解元,名动京师。

    王维只是笑了笑:“贺公谬赞。前几日偶有所感,改了几个音,尚未定稿。”

    贺知章看着他的笑容,心里涌起一种古怪的感觉。这少年太干净了,干净得不像长安城里的人。他将来会在长安待很久,但长安终究不会把他变脏——又或者,不是长安不会,是他不肯。

    岐王李范从内堂走出来,身后跟着两个乐工。他看见贺知章,拱手笑道:“贺公又来蹭酒喝了?”贺知章大笑:“王爷的酒不蹭白不蹭。何况今日有琵琶听、有才子看,比衙门里的案牍有趣百倍。”岐王转头对王维说:“摩诘,你再来一首。上次你写的那首《相思》,‘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公主读了三遍,说恨不得替你写完后半首。”王维微微欠身:“红豆不过是寻常物,是公主自己多情。”岐王摇头:“你这小子,什么都好,就是太淡了。少年人该有少年人的样子,多喝几杯酒,多写几首意气诗。”王维笑了笑,没有辩驳。贺知章在旁边看着,心想:岐王不懂王维。这少年不是淡,是清。淡是无味,清是有味而不浓。这一层区别,差之毫厘,谬以千里。

    三月,礼部放榜。王维状元及第。消息传到岐王府时,府中正在宴客。岐王李范亲自斟了一杯酒递给他,笑道:“摩诘,你这一杯酒,该敬长安城里的少年人——他们从此知道,文章诗词不独能换酒喝,还能换功名。”

    王维接过酒杯,一饮而尽。席间有人起哄,要他作诗。王维也不推辞,提笔写道:

    新丰美酒斗十千,咸阳游侠多少年。

    相逢意气为君饮,系马高楼垂柳边。

    满座叫好。贺知章拊掌道:“好一个‘意气为君饮’。摩诘此诗,写尽了长安少年的意气。”他顿了顿,又加了一句意味深长的话:“只是少年意气,来得快,去得也快。摩诘今日是少年,他日未必还是。”

    有人不服,说贺公此言扫兴。贺知章不辩,只是饮酒。他见过太多少年才子,春风得意时以为天下在握,过几年便被磨平了棱角,变得和长安城里的庸官一样,只知道揣摩圣意、算计俸禄。他不是在咒王维,是在叹——叹这一城的人,包括他自己。

    王维听见了,没有接话。他把笔搁下,望了一眼窗外的天色——长安的春日天,蓝得发假,像一块上好的琉璃。他忽然想起蒲州老宅院里那棵枣树,此刻大约也抽了新叶。母亲崔氏从前常在那棵树下给他讲《维摩诘经》。经中说,维摩诘居士在家修行,不离世俗而得清净。他的名字便是母亲从这部经中取的。功名是得了。可这功名到底能换什么?他一时说不清楚。

    这一年王维二十一岁。他不知道的是,贺知章那句“他日未必还是”,将在日后一遍一遍地回响——当安史之乱的铁蹄踏碎长安的琉璃天时,当他在辋川别业中独坐听雨时,当他在肃宗朝堂上因“陷贼”之罪低头受审时。但那是三十年后的事了。此刻的春天还是开元九年的春天,杏花照旧落,柳枝照旧绿,新丰的美酒照旧斗十千。

    岐王宅里,丝竹不断。

    第二节孟浩然——“风流天下闻”

    襄阳的鹿门山,离长安一千五百里。

    孟浩然在这座山上住了将近二十年。他生于襄阳城中一个薄有田产的人家,少年时也曾读书应试,但屡不得志,索性隐入鹿门山,以诗酒自遣。他今年四十岁,鬓边已有白发。山中的日子清苦而自足——春天耕田,夏天垂钓,秋天采药,冬天围炉煮酒。偶尔有朋友上山来看他,他便宰一只鸡,温一壶酒,对着山月谈诗到天明。

    他有一句诗,写在山中:

    微云淡河汉,疏雨滴梧桐。

    这两句不知怎地传到了长安,被王维读到。王维对人叹道:“此诗胸次,我不及。”孟浩然的名字由此在长安文坛传开。只是他人在鹿门山,长安城里的名声传到他耳中时,已隔了千山万水,像一封迟到的信。

    襄阳的朋友劝他:既然名声都传到长安了,何不去试一试?孟浩然摇头。他隐了二十年,早已习惯了山中的日子。可劝的人多了,他自己也动了心——一个隐士隐了二十年,终究想知道自己到底隐得值不值。他也想看看长安城的月亮,是不是真比襄阳的圆。

    这年秋天,他终于启程。临行前,他在鹿门山的院子里站了许久,看满山的松涛如海。他想:此去长安,要么一朝得志,要么落魄而归。无论哪一种,这山总是要回来的。

    他到长安时已是初冬。风刮在脸上像刀子,他穿得单薄,却舍不得住客栈,一路借宿在寺院里。有人告诉他,王维在崇义坊的官署当值,可以去寻他。王维此时,掌管朝廷祭祀宴饮的乐舞。孟浩然比王维大十二岁,两人在此之前并未谋面。

    两人在崇义坊的官署里见面。王维一揖到底:“浩然兄,久仰。”

    孟浩然打量他——年纪轻轻,眉目清秀,一身官服,气度从容。他心里有一丝说不出的滋味:自己隐了二十年,一事无成;此人弱冠之年便状元及第,官居清要。这便是命。但那滋味很快便散了。两人坐下来谈诗,越谈越投机。孟浩然发现王维的山水诗中有一种自己不具备的东西——一种佛家说的“空”,诗中有禅,禅中有画。而王维发现孟浩然的诗中有一种自己不具备的东西——一种不假雕饰的“真”,像山中的泉水,浑然天成,不带一丝人工斧凿的痕迹。

    “浩然兄的诗,像山里的泉水,自己流出来,不问去处。”王维说。

    “摩诘的诗,像山间的月,照见一切,又不沾一切。”孟浩然答。

    两人相视而笑。这个故事本该有一个好的结局。但命运不肯。

    某日,王维在官署中邀孟浩然小坐。两人正说话间,忽然外面传来通报:“圣驾到!”皇帝来了。孟浩然大惊。他是白衣,没有官身,出现在官署中本就不合规矩。慌乱之间,他一头钻进了床榻底下。

    玄宗进门,一眼便看见榻下的衣角。他不动声色,坐下来,慢悠悠地问王维:“朕听说你近来交了个朋友,襄阳来的?”

    王维不敢隐瞒,把孟浩然请出来。孟浩然伏地叩首,满头大汗。

    玄宗倒也不恼。他听说过孟浩然的名声——毕竟“微云淡河汉,疏雨滴梧桐”这两句,在长安文坛已传抄多时。皇帝饶有兴致地说:“既然来了,念一首你的诗给朕听听。”

    孟浩然从地上爬起来,衣袍上沾着灰。他定了定神,念了一首近作:

    北阙休上书,南山归敝庐。

    不才明主弃,多病故人疏。

    白发催年老,青阳逼岁除。

    永怀愁不寐,松月夜窗虚。

    玄宗的笑容一点一点凝固。他听见了那一句——“不才明主弃”。

    满堂寂静。

    玄宗缓缓开口:“卿自不求仕,朕何尝弃卿?奈何诬我!”翻译过来便是:是你自己不肯出来做官,朕什么时候抛弃过你?怎么倒赖到朕头上来了?

    孟浩然的脸白了。他想解释。但千言万语堵在喉咙里,一个字也吐不出来。他本想说的是“不才”是自己谦称,“明主弃”是命运使然,并非归咎于君王。可这话在此刻说出来,只会更像狡辩。他最终只是磕了一个头:“草民知罪。”

    玄宗摆了摆手:“罢了。朕不罪你。只是这长安城,你也待不久。”这话轻飘飘的,却像一把钝刀。

    孟浩然出了官署,在街上站了很久。长安的冬天冷得透彻,朔风卷着落叶从脚边滚过。他想:原来这就是天颜。原来这就是命。隐了二十年,只换来一句“卿自不求仕”。

    王维追出来,在街口找到他。两人站在寒风里,谁都说不出安慰的话。

    “浩然兄——”

    “不必说了。”孟浩然拍了拍王维的肩膀,笑了笑,笑容里有苦涩,也有释然,“我该回襄阳了。长安的月,到底和襄阳的一样。月亮不嫌人,人却自嫌。”

    他转身走了。背影在长安的暮色里越走越远,越走越小,最终消失在坊墙的转角后面。

    长安的文士们听说了这件事,各有各的感慨。有人替孟浩然惋惜,说他不过是一句诗念错了;有人替皇帝开脱,说天下隐士那么多,皇帝哪能个个都顾得上。但更多的人什么也没说——他们只是把“不才明主弃”这首诗抄了一遍又一遍,抄了满长安城都是。一个被皇帝亲口拒绝的人,反而因此成了天下闻名的诗人。这大概就是命运的脾性——它关上门的时候,总会顺手开一扇窗。

    后来李白到了襄阳,见了这位传说中的鹿门山人,听他讲起这段往事,长叹一声,写了一首诗赠孟浩然:

    吾爱孟夫子,风流天下闻。

    红颜弃轩冕,白首卧松云。

    醉月频中圣,迷花不事君。

    高山安可仰,徒此揖清芬。

    “风流天下闻”五个字,从此成了孟浩然的注脚。他再没有回过长安。鹿门山的月亮还是那个月亮,只是看月亮的人,心里多了一道疤。他后来死在襄阳——那年王昌龄自岭南北归,路过襄阳来看他。他背上生了毒疮,本该忌口,却因故人重逢,浪情宴谑,食鲜疾动,就此去了。一场欢宴,成了诀别。席上的酒泼进土里,无声无息。

    第三节边塞诗派——高适、岑参、王昌龄

    开元年间,大唐的疆域从东海延到葱岭。帝国的边境线上驻军超过四十万,烽燧相望,驿马相连。从长安出发,往北走,过了朔方,便是无边的草原与戈壁;往西走,过了玉门关,便是漫漫的黄沙与雪山。戍边的将士中,有些人不只会挥刀,还会握笔。

    他们把刀上的血、塞外的雪、营帐里的乡愁,都写进了诗里。后来的人管这些诗叫“边塞诗”,管写这些诗的人叫“边塞诗派”。

    高适是其中最年长的一个。他出身渤海高氏,本是名门后裔,但到他这一代早已败落。少年时家贫,客居宋州,靠友人接济度日。他二十岁曾北上蓟门想从军报国,到了边关,却没人理他。他在燕赵之间游荡了几年,一事无成,只得南下。他不是那种一出场便光芒万丈的才子,他的才华像北方的庄稼,长得慢,扎得深。

    约开元二十六年,高适再次北上燕赵,亲历边塞。这回他已年过三十,不再是当年那个在边关找不到门路的少年。他在军中见到了一件事:前线将士浴血死战,将帅却在中军帐里饮酒听曲。这件事刺痛了他。

    他写了一首《燕歌行》。诗中有两句,后来传遍天下:

    战士军前半死生,美人帐下犹歌舞。

    他写这首诗时,手是抖的。不是因为冷,是因为愤怒。那些死在刀锋下的士兵,临死前想的是什么?他们想的是家里的妻儿、村口的麦田、再也回不去的长安。而他们的将帅,此刻正在帐中抱着胡姬,听《凉州词》。他在诗中写妻子思念丈夫:“少妇城南欲断肠,征人蓟北空回首。”一个在城南哭,一个在蓟北望,中间隔着万里关山。高适在诗的末尾写道:

    君不见沙场征战苦,至今犹忆李将军。

    李将军是汉代的李广,爱兵如子,戍卒愿为他效死。高适不是在怀旧,他是在质问:为什么李广只有一个?为什么两千年过去了,边关的士兵还在等一个李广?

    岑参比高适小十一岁。他是荆州江陵人,出身官宦世家,曾祖父岑文本做过宰相。但岑参没有沾到祖上的光——他在长安考了几次进士,屡屡落第,直到天宝三载才及第。及第之后也不得志,天宝年间两度出塞,赴安西、北庭。

    西域的天地和中原全然不同。岑参在安西都护府的幕府里,第一次见到了大漠。他看见黄沙接天,看不见一棵树、一间屋;他看见雪山连绵,白得像骨头;他看见胡人在帐篷前烤羊肉,火星子被风吹得满天飞。他写了一首《白雪歌送武判官归京》,开头便是:

    北风卷地白草折,胡天八月即飞雪。

    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

    他写的是雪,写的是花,写的是一种悲壮的美。西域的雪不是中原的雪——中原的雪落在屋檐上、落在长安的坊墙间,是温柔的。西域的雪落在刀鞘上、落在战马的鬃毛上,是凛冽的。但岑参在凛冽中看见了温柔,在死亡中看见了花开。这便是盛唐的气魄——即便是写边塞苦寒,也写得花团锦簇、气象万千。

    王昌龄又是另一种写法。他是京兆人,开元十五年的进士,做过秘书省校书郎。他不止一次去过边塞,沿河西走廊一路向西,到过凉州、甘州、肃州。他见过的边关,比高适更辽阔,比岑参更苍凉。他在边关的城墙上站过,看过大漠尽头升起的月亮,也看过城下堆叠的尸骨。

    他写了一首《出塞》,只有四句,二十八个字:

    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

    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

    这四句诗没有写一场具体的战役,没有写一个具体的人。它写的是一种亘古不变的东西——从秦到汉到唐,月亮还是那个月亮,关隘还是那个关隘,出征的人换了一茬又一茬,回不来的人也换了一茬又一茬。“秦时明月汉时关”——这一句把时间拉到了七百年前。七百年间,多少朝代更替,多少将帅枯骨。但月亮不变,关山不变。变的只有那些出征和回不来的人。

    这便是盛唐的雄浑。它不哭,不喊,不煽情。它只是站在城墙上,望一眼月亮,说一句“不教胡马度阴山”——够了。

    长安城里的人读这些边塞诗,读出的是豪情与壮烈。可只有去过边塞的人才知道,豪情的另一面是死亡,壮烈的背后是枯骨。高适写完《燕歌行》的那个夜晚,军帐外的风呜呜地响,像无数个回不了家的魂灵在哭。他把笔放下,喝了一口冷酒,心想:这些诗,后人读起来会觉得痛快。可写诗的人一点也不痛快。他写的每一个字,都是拿命换来的。

    在同一片大漠上,王维也写了一首诗。开元二十五年,他以监察御史身份出使凉州,宣慰河西将士。途经大漠时,他写下了《使至塞上》: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

    十个字,写尽了塞外的苍茫。孤烟是烽燧上的烟,在无风的旷野中笔直升上天空。落日是黄河尽头的落日,浑圆如盘。这两样东西——一缕烟、一轮日——把天地的空旷和孤独,压缩进了十个字里。没有悲,没有喜,只有一种巨大的、沉默的、永恒的存在。

    贺知章读到这两句时,把酒杯搁下了。他对身边的人说:“这才是盛唐的诗。不是哭,不是笑,是天地之间的一口气。这口气,前人没有过,后人怕也难有。”

    他不知道自己说得有多准。三十年后,安史之乱起,边塞成了焦土,戍卒成了叛军或难民。那“一口盛唐的气”,终究散了。但此刻,那口气还在。大漠上孤烟还在升,长河边落日还在圆。高适在燕赵的军帐里磨墨,岑参在安西的雪地里写诗,王昌龄在河西的城楼上望月。

    他们不知道自己是“边塞诗派”。他们只是在写自己看见的东西——风沙、刀剑、乡愁,和那些再也回不了家的人。

    第四节少年杜甫——“七龄思即壮”

    洛阳距长安三百余里,是大唐的东都。开元年间,皇帝常常在洛阳驻跸,百官随行,洛阳便成了第二个长安。若说长安是帝国的心脏,洛阳便是它的另一只手——握着中原的粮仓与运河,也握着半个文坛。

    杜甫生在巩县,少年时随父迁居洛阳。他的祖父杜审言,是初唐有名的诗人,与李峤、崔融、苏味道并称“文章四友”。杜审言此人恃才傲物,曾放言“吾文章当得屈、宋作衙官”,狂得没边。但他的诗确有狂的资本——近体律诗的格律,到他手中才真正定型。杜甫后来回忆自己的童年,写过一句诗:

    七龄思即壮,开口咏凤凰。

    七岁便能作诗,开口便咏凤凰——这是杜甫自己说的,不算夸张。杜家世代读书,杜甫自幼浸在诗书里,耳濡目染,出口成章不是奇事。但“凤凰”这个意象,却暗含了一种伏笔。凤凰是祥瑞之鸟,非梧桐不栖,非醴泉不饮。少年杜甫以凤凰自况,是志向,也是宿命。他后来一生颠沛流离,却始终不改“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的初心——那只凤凰,从未落地。

    杜甫十三四岁时,已是洛阳城中颇有名气的少年才子。他常出入洛阳的文人聚会,在那些场合里,他见过一个人。那个人叫李龟年。

    洛阳与长安一样,是天子脚下。达官贵人的府邸沿着定鼎门大街一溜排开,朱门绣户,车马如龙。杜甫的父亲杜闲时任奉天令,官阶不高,但杜家的门楣仍在——毕竟祖父杜审言的名头摆在那里,洛阳的文人圈子认这个门第。少年杜甫便凭着这层关系,出入于岐王宅、崔九堂这些达官贵人的府邸,如鱼得水。

    李龟年是玄宗朝最负盛名的乐师。他和兄弟李彭年、李鹤年并称“李氏三兄弟”,都是梨园供奉。玄宗精通音律,亲自在梨园教习乐工,李龟年便是其中最得意的弟子。每逢皇帝在洛阳设宴,李龟年必定到场,奏《霓裳》之曲,唱《凉州》之词。他的歌声传遍宫阙,洛阳城中无人不知。有传闻说,李龟年一开口,连鸟雀都会停在檐上不走。

    杜甫第一次见到李龟年,是在岐王李范的洛阳宅邸中。岐王不仅在长安有宅邸,在洛阳也有一处。洛阳的岐王宅与长安的岐王宅一样,是文人乐师往来之所。这座宅子的花厅比长安那座小些,却更精致——院子里种了一株老梅,传说是前朝留下来的,每到冬日花开如雪,香飘满巷。少年杜甫站在厅堂角落,看李龟年抱着琵琶从内堂走出,看那些锦衣华服的贵人觥筹交错,看满院的花开得正盛。李龟年弹了一曲《伊州》,满座寂然。杜甫看见一个穿紫袍的老者悄悄抹了抹眼角——他不知道那老人是谁,许多年后才听说,那是曾经三度为相的张说。一曲《伊州》让他落泪,大约是想到了什么往事。

    他后来回忆这段往事,说自己在岐王宅里“寻常见”李龟年,在崔九堂上“几度闻”歌声。崔九是崔涤,玄宗的宠臣,与岐王一样好客爱才。少年杜甫在这些达官贵人的堂前廊下穿行,像一只不知忧愁的鸟,在盛世的花丛中飞来飞去。

    他觉得这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岐王宅里的歌声,崔九堂上的丝竹,洛阳城中的太平盛世——这些东西会永远在。就像太阳每天照常升起,春天每年照常到来。

    他没有想到,这一幕会在四十多年后被自己写进一首诗里。也没有想到,那首诗会成为他一生中最苍凉的作品之一:

    岐王宅里寻常见,崔九堂前几度闻。

    正是江南好风景,落花时节又逢君。

    那是安史之乱后的潭州街头。昔日的宫廷乐师流落江湖,卖唱为生。昔日的少年才子已白发苍苍,颠沛半生。两人在落花时节重逢,“正是江南好风景”七个字,每一个字都是刀——风景越好,刀越锋利。因为风景还在,人已不是那人,盛世已不是那盛世。

    但此刻的开元年间,一切尚在鼎盛。杜甫从洛阳出发,开始了他的漫游生涯——去了吴越,去了齐赵,一路上写诗、交友、看山看水。登单父台、看大野泽,是后来的事——天宝三载,他在梁宋遇上李白和高适,三人同登单父台,看大野泽的苍茫秋色。高适比他大八岁,已去过边塞,满身风尘。三人登台远眺,秋风猎猎,高适指着远处说:“子美你看,那便是大野泽。再往北走三百里,便是边关。”杜甫极目远望,只见水天一色,苍茫无际。他忽然觉得天地之大,自己渺小得像一粒沙。但那粒沙里有一团火——一团想要写尽天下苍生的火。

    高适对他说:“子美,你的诗里有一种东西,别人没有。”

    “什么?”

    “一种‘重’。”高适想了想,“别人写诗是给自己写的,你写诗是给天下写的。你的诗太重了,重得不像你这个年纪能写得出来的。”

    杜甫笑了。他不知道高适说得有多准。四十多年后,他写的诗将被后人称为“诗史”——因为他写的不是自己,是一个王朝的兴衰。但此刻,他只是一个少年。一个在开元盛世的阳光下漫游天下、胸怀大志的少年。他的头发还没有白,他的眼睛还没有浊,他的诗里还没有血和泪。

    他还有大把的时间。——至少他以为他有。

    开元末年,王昌龄被贬为江宁丞。贬谪的原因,史书语焉不详,大约是得罪了权贵——在那个李林甫日渐得势、张九龄已然罢相的年头,得罪权贵实在太容易了,一句话、一首诗、甚至一个眼神,都足以让人从京城滚到天涯。从京城的校书郎到江宁的县丞,是从云端跌到了泥里。但王昌龄没有抱怨。他在润州芙蓉楼设了一席酒,送别友人辛渐。

    那夜寒雨连江,楚山隐在雨幕之后,只剩一道模糊的轮廓。辛渐明日便要北归洛阳,王昌龄为他饯行。两人喝到夜深,王昌龄忽然放下酒杯,说:“辛渐,我有一首诗,你替我带回洛阳。”

    酒尽,他提笔写道:

    寒雨连江夜入吴,平明送客楚山孤。

    洛阳亲友如相问,一片冰心在玉壶。

    辛渐带着这首诗走了。王昌龄站在芙蓉楼上,看楚山孤影,看江水东流。他不知道,这首诗会在十余年后的安史之乱中被无数人传抄。那些在乱世中流离失所的人,在烽火连天的夜里,反复念着“一片冰心在玉壶”这七个字。他们念的不是王昌龄——他们念的是自己。在天地翻覆之际,还有什么东西是干净的、是碰不脏的、是可以留在玉壶里不忍碎的?

    那是一个王朝最后的清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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